关于近期石油沥青及相关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各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有关市场主体:
近期,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上游原料供应变化、炼化企业生产供应、市场库存及运输成本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石油沥青及部分石油化工相关建筑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当前相关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市场预期及报价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为合理引导建设市场各方防范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维护工程建设市场正常计价秩序,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建设各方应合理防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合同主体应充分关注近期建筑材料价格变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材料采购及工程施工计划。
1.对于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建设各方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合理约定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范围、风险承担原则及价格调整办法,明确价格调整的基准期(投标截止期前一个月或前28天)、风险幅度、计算方法及相关依据。
2.对于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调整已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异常重大变化的,建设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风险共担、诚实信用原则加强协商;特别是当合同约定不调整材料价格或约定承包人承担无限材料价格风险,且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过大、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按照省住建厅2019年6月14日印发的《关于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二、合理使用工程造价信息价格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是经市场调查分析形成的综合参考价格,仅供计价参考,不属于政府定价,亦不代表任何单一企业的实际交易价格。在建筑材料价格快速变化期间,工程建设各方应结合项目实际采购时间、材料品牌规格、供货地点、运输条件及实际成交价格合理确定工程材料价格。
三、有关风险提示
目前石油及相关建筑材料价格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后续价格走势将受到国际原油市场、上游供应、国内炼化生产、库存变化、运输成本以及建设工程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既存在进一步上涨的可能,也存在随着供应恢复、需求变化而回落的可能。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安排材料采购和施工计划,审慎确定工程报价,加强合同价格风险管理,避免因盲目追涨、集中采购或者报价依据不充分造成不必要的工程造价风险。
本单位将持续跟踪有关建筑材料市场变化,并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和风险提示。
特此提示
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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