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创城年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达标,根据《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奖惩办法》、《荆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荆门市关于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及市创城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督办项目
市中心所有受监建筑工地。
二、督办内容
(一)卫生环境:
1.工地出入口相邻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
2.工地无现场搅拌混凝土、泥土污染路面、噪音扰民现象;
3.渣土运输车辆无带泥上路、撒漏、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4.无设备、车辆、建筑材料占道现象;
5.工地大门处可视范围内无裸土和垃圾,无积尘积灰,材料码放齐整;
(二)工地围挡及广告:
1.围栏挡板设置应整齐无污损;
2.围挡公益广告应统一规划设计,公益广告宣传面积占围栏挡板面积的30%以上。内容应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自行设计创作体现特色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3.公益广告应与商业广告穿插布置,无破损、污浊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措施。一是严把开工关,督促所有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前落实围挡、公益广告、场地硬化、材料标准化堆放场等创城达标工作,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压实责任,采取定项目、定标准、定责任人、定时间的制度开展督办检查,提高督办工作效率;三是问题销号管理,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要求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查,不到位的一律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压实项目主体责任,保障工作实效。
(二)开展创城宣传。一是及时向项目传达上级下发的关于创城的新要求、新政策,便于项目做到早部署早达标;二是选取条件较好的13个项目作为创城达标示范工地,日常高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三是要求项目部利用安全教育培训、交底,监理例会等时机开展内部创城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创城知晓率和主动参与度。
(三)督办围挡及公益广告达标。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相关要求,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对污损、陈旧的围挡及广告及时清理更换;督促新开工工地按要求设置围挡,刊播符合创建标准的公益广告。
(四)狠抓扬尘治理。大力开展建筑扬尘专项治理行动。要把建筑扬尘治理作为文明施工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加强工程开工前现场达标督办和扬尘治理工作交底,强化日常检查监督,不论项目规模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扬尘治理“6个100%”工作标准,确保工地无泥土污染路面、渣土运输车辆无带泥上路、撒漏、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扬尘污染防治等文明施工措施达标。
(五)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创城各项工作,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工作,树立安全卫生、整洁有序的建筑工地形象,确保工地出入口相邻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噪音扰民、建筑材料占道等现象。加大巡查力度,不断提高文明施工的精细化程度,巩固和提升创城成果。
(六)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合理安排,统筹部署,要求安全、质量、市场、市政、装饰等站办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围挡、文明施工等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于未及时整改的项目果断采取约谈负责人、停工、处罚等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5月1日-6月1日)。按照具体检查内容,全面摸排建筑工地的管理情况,注重实效,推进工作常态化,推动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动落地落实落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2日-7月31日)。对标对表,每周对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扬尘防治、噪音管控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限期完成,并不定期通报排查结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1日-12月31日)。通过集中整治提升,不断巩固整治提升成果,进一步落实保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整治提升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相关责任。督促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提供相关资金、物资保障,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创城工作。
(二)持续常态长效管控。创城督办工作中,要督促指导建筑工地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常态长效管控机制,加强工地的监管,严格要求项目时刻做好保洁人员在岗履职、路面清扫、裸土全覆盖、垃圾定时清运、建筑材料有序码放、空闲地植树种草等文明施工措施。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督办人员要及时发现问题、 跟踪问效,对落实工作指标不利、被动应付、态度拖拉的企业和项目给予通报批评,并采取停工整改、处罚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